Wednesday, February 27, 2008

今天去健身房跑了三英里,雖然很久沒跑這麼遠的距離,不過一點也不覺得累。

我喜歡在跑道上跑,享受那種腳跟跑道接觸的感覺,作用力與反作用力,就好像圍棋一手一手,雙方在討價還價一樣。

為了我的體重,我一定要多跑一些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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